哪些車輛符合深圳市車輛報廢補貼的條件?
在深圳市,符合車輛報廢補貼條件的情況如下:
個人消費者方面,在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間,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車或 2018 年前新能源車,且在購車前將車輛登記在自己名下,并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前完成登記。購買符合目錄的新能源車型可享 2 萬元補貼,購買 2.0 升及以下燃油車補貼 1.5 萬元。所需文件包括《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等,2024 年 8 月 15 日后新購汽車需登記在申請人名下。乘用車指小型和微型載客汽車。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指 2011 年前汽油車、2013 年前柴油車及其它燃料類型的車。
對于老舊營運貨車,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中型、重型營運柴油貨車,持有公安機關開具的《機動車注銷證明》和具有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開具的《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及車輛注銷前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發放的有效《道路運輸證》,且《道路運輸證》注銷日期在車輛審驗有效期之前的,車輛所有人可以申請資金。
報廢更新貨車方面,報廢車輛應符合前述報廢車輛要求,新購置車輛應為注冊登記的國六排放標準或新能源車輛,并持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發放的有效《道路運輸證》,新能源車輛應納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新購置車輛與報廢車輛注冊登記所有人需一致。新購置的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須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車選型技術要求》相關要求,并納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且持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發放的有效《道路運輸證》,車輛所有人可以申請資金。
此外,1 升及以下排量轎車和專項作業車,每輛可獲得 6000 元補貼。具體補貼數額取決于車輛的排放標準和年限。申請對象包括報廢淘汰的車輛和轉出淘汰的車輛,報廢淘汰的補貼對象為車輛在公安交管部門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轉出淘汰的補貼對象為車輛在深圳市車輛管理所當前車管狀態為轉出時的機動車所有人。
不同類型車輛報廢補貼標準不同,如重型載貨車每輛報廢可得 18000 元,中型載貨車補貼 13000 元,輕型載貨車 9000 元/輛,微型載貨車 6000 元/輛,大型載客車 18000 元,中型載客車 11000 元/輛,小型載客車非轎車車型補貼 7000 元,微型載客車非轎車車型補貼 5000 元,轎車報廢 1.35 升及以上排量補貼 18000 元,1.0 升至 1.35 升補貼 10000 元,1 升及以下排量補貼 6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