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區域上海外地牌照車輛禁止通行?
上海外地牌照車輛禁止通行的區域和時間如下:
高架限行:
- 限行時間:周一至周五 7 時至 20 時(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 限行區域:延安高架路(S20 外環高速以東段)、南北高架路(呼瑪路至魯班立交段)、逸仙高架路(全線)、滬閔高架路(全線)、中環路(全線)、華夏高架路(全線)、羅山高架路(全線)、度假區高架路(中環路至秀浦路段)、內環高架路(除內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錦繡路出口、外圈錦繡路入口至黃興路出口以外的路段)、龍東高架路(羅山路至中環路段)、虹梅高架路(中環路至 S20 外環高速段)、北翟路地道、南浦大橋、盧浦大橋、延安東路隧道、北橫通道西段(自中環北虹路立交-天目路立交文安路接地點)、武寧路地道。
內環地面限行:
- 限行時間:周一至周五 7 時至 9 時、17 時至 19 時(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 限行區域:市中心內環內地面道路(且不含邊界道路),沿楊浦大橋地面投影—寧國路—黃興路—中山北二路—中山北一路—中山北路—中山西路—中山南二路—中山南一路—中山南路—南浦大橋地面投影—龍陽路—羅山路合圍區域內的道路(不含上述道路)。
特殊區域限行:
- 上海南站出發層:全天限行,2016 年 4 月 19 日起,出發層禁止未載客車輛駛入。
- 虹橋機場二號航站樓南北出發層:全天限行,從 2016 年 4 月 1 日起對機場航站樓前道路采取禁止未載客機動車駛入。
- 上海虹橋站出發層:全天限行,2016 年 4 月 19 日起,出發層禁止未載客車輛駛入。
- 浦東機場 1 號航站樓出發層:2023 年 12 月 05 日起,全天限行,對機場航站樓前道路采取禁止未載客機動車駛入。
- 浦東機場 2 號航站樓出發層:2023 年 12 月 05 日起,全天限行,對機場航站樓前道路采取禁止未載客機動車駛入。
- 北橫通道西段主線(北虹路立交-天目路立交文安路接地點):工作日 07:00-20:00 限行,禁止懸掛外省市機動車號牌的小客車通行。
- 南北高架路(盧浦大橋—蘆恒路以南 400 米):2021 年 02 月 06 日至 2024 年 02 月 09 日、2024 年 02 月 10 日起,工作日 07:00-20:00 限行,禁止懸掛外省市機動車號牌的小客車、使用臨時行駛車號牌的小客車、未載客的出租小客車及實習期駕駛員駕駛的小客車通行。
- 小昆山服務區加油站:2024 年 03 月 07 日起,全天限行,集卡專用服務區,其它車輛禁止入內。
不受限行的車輛包括公共汽車、巡游出租車、長途客運車(含旅游客車)、殘疾人專用車、經公安交管部門核定的學校校車以及持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班車通行證》的通勤班車,執行任務的警車、執法車、消防車、救護車、清障車,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以及殯葬專用車輛、郵政專用車輛、持公安交管部門核發《搶修通行證》的搶險車,純電動汽車(以可充電電池作為唯一動力來源、由電動機驅動),經批準的其他應急車輛。
車輛限行上路須知:通過限行路口時,尾號受限的車輛在經過與限行道路的交叉口時,可以直行通過,但不得左轉或右轉進入限行道路。如果是突發情況需要緊急求助而違反限行限號規定的,可以向路口執勤交警求助,或到上海市交管局反映撤銷處罰。在限行期間違反限行規定的,罰款 100 元不扣分;對于中型、重型貨車(黃牌照)闖禁行的罰款 100 元并扣 3 分;每隔 4 小時抓拍一次,跨區域闖禁行分次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