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注銷可恢復是否需要重新考試?
駕駛證注銷可恢復是否需要重新考試,答案是視情況而定。
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過期超過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a、b 級駕駛證在 2 個記分周期結束后沒有參加駕駛證年審、提交體檢表,c1 駕駛證的駕駛人年齡在 70 歲以上記分周期結束后沒有提交體檢表,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在 3 個記分周期結束后一年內未提交體檢表,這些情況駕駛證處于注銷可恢復狀態(tài),需要重新考科目一,考試合格后可以恢復駕駛資格。
7 月 1 日起,公安部推行的新舉措中,小型汽車駕駛證因逾期三年未換證被注銷,申請人重新申請原準駕車型駕駛證的,將原來需要參加全部科目考試調整為科目一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不需要再參加科目二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識考試。原準駕車型包含 A3、B2 駕駛證因逾期三年未換證被注銷,重新申請 A3、B2 駕駛證過程中,準駕車型申請調整為小型汽車(C 類)的,也只需完成科目一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
辦理注銷恢復時,要準備身份證原件、復印件、駕駛證原件、三張一寸白底證件照等材料,去縣級以上或者部隊的醫(yī)院體檢,車管所指定的體檢機構也可。然后到車管所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取號排隊提交材料,工作人員會預約科目一考試,交清相關費用,考完科目一后到牌證窗口領取新的駕駛證。
需要注意的是,7 月 1 日前已申請重新申領駕駛證業(yè)務的、未完成科目二考試的,不再需要參加科目二考試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識考試;已通過科目二考試、未完成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識考試的,不再需要參加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識考試;已完成科目一、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直接復核考試成績,核發(fā)駕駛證。準駕車型包含小型汽車(C 類)駕駛證因逾期三年未換證被注銷后,已重新取得過駕駛證的,不再享受此項改革措施便利。對于本次報名因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超過五次業(yè)務退辦或申請人自主退辦的,下次考試報名依舊享受該政策便利。原準駕車型包含小型汽車(C 類)駕駛證因逾期三年未換證被注銷,重新申請 C 類駕駛證的且已通過科目一考試,可以異地參加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