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車的車輛購置稅如何計算?
二手車的車輛購置稅計算方式分多種情況。
汽車通常只需在新車購買時繳納一次購置稅,二手車一般不需要繳納購置稅。但新車購買時未繳納的,交易二手車后,新車主需補齊。
車輛購置稅計算方式: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
自用車:價外費用×10%(價外費用不含增值稅)。
進口車: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關稅+消費稅,計稅價格×10%。
購置稅額=購車價格(含稅價)÷1.17×10%。
對于國產私家車,計稅價格是支付給經銷商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含增值稅),即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發票價÷1.17,然后按 10%的稅率計征。1.6 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按 5%。
如果看到的汽車價格包含了 13%的增值稅,那么不包含增值稅的純車價就是車價÷(1+13%),車輛購置稅是按照純車價來計算的,即凈車價÷1.13=購置稅。
特殊情況:對于進口舊車、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受損的車輛、庫存超過三年的車輛、行駛 8 萬公里以上的試驗車輛等,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提供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有效憑證注明的價格確定計稅價格。
另外,二手車轉讓還涉及三種銷售情況的涉稅處理:
個人銷售:增值稅免稅,附加稅費也免。個人所得稅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稅率 20%。印花稅按 0.05%繳納,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小規模納稅人(含自然人)印花稅減按 50%征收。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增值稅減按 2%征收,也可放棄減稅按 3%繳納并開專票。附加稅費方面,城市維護建設稅城鎮地區 7%、縣城和鄉鎮 5%、其他地區 1%,教育費附加 3%,地方教育附加 2%,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小規模納稅人減征 50%。
企業所得稅通過“固定資產清算”核算,余額結轉至“資產處置損益”或“營業外收支”申報所得稅。印花稅按 0.05%繳納,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小規模納稅人印花稅減按 50%征收。
一般納稅人銷售:簡單計稅適用于四種情況,減按 3%至 2%征收增值稅。一般計稅適用于兩種情況,稅率 13%。附加稅費與小規模納稅人相同。企業所得稅處理與小規模納稅人相同。印花稅按 0.05%繳納。
二手車還有經銷、經紀和直接交易業務:
二手車經銷:需繳納增值稅,經銷企業出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買方索要專票,企業可開征收率 0.5%的專票。
二手車經紀:按“經紀服務”開具發票并繳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率 6%,小規模納稅人疫情期間減按 1%。
二手車直接交易:在二手車市場進行,市場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