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星卡 C 系購車補貼政策有哪些變動?
長安星卡 C 系購車補貼政策有不少變動。
國家層面,4 月 24 日至 12 月 31 日,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給予 1.5 萬和 2 萬元的定額補貼。
陜西省方面,自 2024 年 7 月 25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間,個人消費者轉讓本人名下乘用車,并在陜西省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按照購車發票金額,3 萬元至 10 萬元(不含)補貼 10000 元,10 萬元至 20 萬元(不含)補貼 12000 元,20 萬元以上補貼 15000 元;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3 萬元至 10 萬元(不含)補貼 8000 元,10 萬元至 20 萬元(不含)補貼 10000 元,20 萬元以上補貼 12000 元。轉讓的舊車應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之前已登記在本人名下,同一輛新車只能享受一次政府補貼,不能同時享受報廢更新和置換更新補貼。
長沙政府補貼 15000,全國以舊換新補貼 2025 年 12 月 31 日截止。
車輛購置稅方面,購置日期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間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每輛新能源乘用車免稅額不超過 3 萬元;購置日期在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間的新能源汽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每輛新能源乘用車減稅額不超過 1.5 萬元。
車船稅方面,節能汽車,排量為 1.6 升以下(含 1.6 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車(含非插電式混合動力、雙燃料和兩用燃料乘用車)減半征收車船稅;燃用天然氣、汽油、柴油的輕型和重型商用車(含非插電式混合動力、雙燃料和兩用燃料輕型和重型商用車)減半征收車船稅。新能源汽車,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商用車免征車船稅。
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個人消費者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
合肥地區長安星卡 C 系列最高優惠 0.20 萬。如果車輛排量在 1.6L 以下,可享購置稅減半優惠。購買 1.3L 排量的 7 座面包車,可享 10%的下鄉補貼;1.0L 排量的車輛可享 15%的下鄉補貼。長安星卡 C 系部分車型的指導價和現價也有不同,如 1.4L 標準型單排 JL473Q3 指導價 3.78 萬,現價 3.08 萬,優惠 0.70 萬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