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馳新能源 EC71 購車補貼政策會持續多久?
瑞馳新能源 EC71 的購車補貼政策會持續到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在這期間,個人消費者報廢本人名下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報廢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在包頭市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汽車銷售機構購買乘用車新車,開具本地機動車統一銷售發票,完成登記上牌可申請一次性購車補貼。
報廢上述車輛并新購新能源乘用車可申請 12000 元/輛補貼,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置 2.0L(含) 排放標準以下燃油乘用車可申請 9000 元/輛補貼。
比亞迪廠家在國家政策基礎上推出了 2000~10000 元不等的報廢補貼,部分 4S 店也推出了 6000~10000 元不等的報廢補貼政策,兩種補貼疊加,消費者最高可享 22000 元的購車優惠。
補貼申請時間為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起,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止。如需更改補正相關信息的,也應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 24 時前完成。逾期未提交補貼申請或補正相關申請信息的,不予辦理補貼。
消費者申請汽車報廢更新補貼,相應報廢機動車需要在 2024 年 7 月 25 日(含當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相關條件不變。
自《通知》發布之日起,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新購置的汽車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其他條件要求不變,即申請以舊換新補貼所購買的新能源乘用車為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燃油乘用車排量需在 2.0 升及以下。
對報廢上述兩類舊車并購買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 2 萬元;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 1.5 萬元。
已按舊標準發放的補貼,各地按新標準補齊差額。
國家補貼金額方面,純電續航里程補貼標準:純電動 250≤R<300 補貼 0;300≤R<400 補貼 0.91 萬;R≥400 補貼 1.26 萬;插電式混動 (含增程式)R≥50 補貼 0.48 萬。
電池能量密度系數:純電動、插電式混動 (含增程式)ρ<125 調整系數為 0;125≤ρ<140 調整系數為 0.8;140≤ρ<160 調整系數為 0.9;ρ≥160 調整系數為 1.0。
車輛能耗系數:純電動 0.8*Y
車輛類型為插電式混動 (含增程式),工信部油耗與國家標準的比值 55%≤S<60%。
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政策將延續至 2022 年底,11 個部門聯合發布的《關于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了 5 個方面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的措施,包括調整國六排放標準實施有關要求、完善新能源汽車購置相關財稅支持政策、加快淘汰報廢老舊柴油貨車、暢通二手車流通交易、用好汽車消費金融等。
在完善新能源汽車購置相關財稅支持政策方面,明確將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政策延續至 2022 年底,并平緩 2020—2022 年補貼退坡力度和節奏,加快補貼資金清算速度。
加快推動新能源汽車在城市公共交通等領域推廣應用。將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的優惠政策延續至 2022 年底。
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開展汽車消費信貸等金融業務,通過適當下調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延長還款期限等方式,加大對汽車個人消費信貸支持力度,持續釋放汽車消費潛力。
在 2022 年,政府決定將購置稅免征政策的截止日期從原定的 2022 年 12 月 31 日延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年中,購買新能源車享有購置稅優惠將延續到 2027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購買新能源車,減免購置稅的上限是 3 萬元;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購買新能源車,購置稅優惠的上限是 1.5 萬元。
同時,政府將加大對新能源車相關產業的支持力度,包括充電樁等基礎設施的建設,以解決新能源車續航問題,提升消費者的用車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