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三包規定的有效期是多久
汽車三包規定的有效期是這樣的:
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不得低于 2 年或者行駛里程 5 萬公里,以先到者為準;包修期不得少于 3 年或行駛里程 6 萬公里,以先到者為準。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計算,購車發票日期與家用汽車產品交付日期不一致的,從交付日期起算。
在三包有效期內還有這些規定:
自三包有效期之日起 60 日內或者 3000 公里內(以先到者為準)發生發動機、變速器、動力電池、驅動電機等主要零部件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憑三包憑證更換發動機、變速器、動力電池、驅動電機。
自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之日起 7 日內,因質量問題需要更換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驅動電機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費者可以憑購車發票和三包憑證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者退貨,賣方應免費更換或退貨。
自三包有效期之日起 60 日內或者行駛里程 3000 公里內(以先到者為準),因質量問題導致轉向系統故障、制動系統故障、車身開裂、燃油泄漏或者動力電池起火的,消費者可以憑購車發票和三包憑證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者退貨,賣方應免費更換或退貨。
家用汽車產品在三包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消費者憑購車發票和三包憑證選擇更換或者退貨家用汽車產品的,銷售者應當更換或者退貨:
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經 2 次修理,故障仍未消除或者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驅動電機因質量問題已更換兩次,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驅動電機、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傳動系統、污染控制裝置以及車身同一主要部件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質量問題累計返修時間超過 30 天,或同一質量問題返修次數超過 4 次。
另外,在保修期內,修理者用于修理的零件應為制造商提供或認可的合格零件,其質量不得低于原車,修理者應當建立修理記錄檔案制度,維修記錄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6 年。
需要注意的是,車輛類型限為家用汽車,易損耗零部件超出生產者明示的質量保證期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經營者可以不承擔三包責任。
消費者所購家用汽車產品已被書面告知存在瑕疵的;
家用汽車產品用于出租或者其他營運目的的;
隨車使用說明書中明示不得改裝、調整、拆卸,但消費者自行改裝、調整、拆卸而造成損壞的;
當發生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自行處置不當而造成損壞的;
因消費者未按照使用說明書要求正確使用、維護、修理產品,而造成損壞的;
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壞的;
在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內,無有效發票和三包憑證的,經營者可以不承擔三包規定所規定的三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