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外地車輛,下月執行的汽車年檢新規有特殊規定嗎?
外地車輛下月執行的汽車年檢新規沒有特殊規定。
符合條件的外地車輛年檢,車主可攜帶身份證原件、行駛證、交強險副本和車船稅證明到車輛所在地任一具備資格的檢測站進行年檢,無需回車輛注冊地。具體如下:
營運載客汽車 5 年以內每年檢驗 1 次,超過 5 年的每 6 個月檢驗 1 次;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 10 年以內每年檢驗 1 次,超過 10 年的每 6 個月檢驗 1 次;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 6 年以內每 2 年檢驗 1 次,超過 6 年的每年檢驗 1 次,超過 15 年的每 6 個月檢驗 1 次;摩托車 4 年以內每 2 年檢驗 1 次,超過 4 年的每年檢驗 1 次;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 1 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2018 年 9 月 1 日起,全面推行小型汽車、貨車和中型客車跨省異地檢驗。
2018 年 9 月 1 號前需要年檢的車輛,仍需原戶籍地車管所出具異地年檢委托書,所需資料有身份證原件、車輛行駛本、交強險副本、車船稅證明、異地車檢委托書。車主可本人親自帶資料回去申請再回來,也可委托當地的朋友或親戚代辦,代辦人需攜帶代辦人自己的身份證、授權委托書、車主本人身份證、行駛證原件、交強險副本、車船稅證明,代辦后把資料郵寄給車主去年檢。
2018 年 9 月 1 號后需要年檢的車輛,省去了“異地車檢委托書”這個環節,就近選擇檢測站,所需資料有身份證原件、車輛行駛本、交強險副本、車船稅證明。
對于 6 年內免檢的車輛,車主可以直接在網上申請免檢標志,無需去柜臺辦理。新車第一年免檢,之后六年內每兩年檢驗一次,六年后每年檢一次。
2010 年 9 月 1 日(含)之后注冊登記的私家小汽車,6 年以內在用私家車(面包車、7 座及 7 座以上車輛除外)將免去上線檢驗,可每 2 年提供交強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免征證明后,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門申領檢驗標志。
所有新出廠的轎車和其他小型客車,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前免于檢驗,不過,出廠后 2 年內未申請注冊登記或注冊登記前發生交通事故的,仍需安全技術檢驗。
地市范圍內機動車所有人可自主選擇檢驗機構檢驗。試行機動車跨省(區、市)異地檢驗。
車輛異地年檢,車主首先要在原注冊車管所開具委托檢驗通知書,同意委托異地市級車管所進行該車輛的年檢,辦理車輛年檢委托通知書要帶上車主的身份證、行駛證、車輛保險資料、車輛登記證書等資料到注冊地車管所辦理。
車輛原注冊車管所會給申請人開具紙質委托書,并給委托方車管所發網上委托車輛年檢通知信息。車主到車管所查詢到相關的車輛委托年檢信息以后,就可以辦理正常的異地車檢。
車輛年檢完畢后,車輛年檢信息通過網絡傳回原注冊地車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