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過戶手續具體有哪些步驟
車輛過戶手續具體有這些步驟。
首先,舊機動車市場在過戶時實行經營公司代理制,把車開到市場,由舊機動車經營公司完成評估、驗車、打票。
買賣雙方要簽訂工商部門監制的《舊機動車買賣合同》,一式三份,經工商備案后辦理過戶或轉籍手續。評估報告出來后,辦理過戶,辦好的過戶憑證買方保留,賣方留復印件。
辦理《機動車產權登記證》,費用包括拓號費和工本費,共 58 元。過戶手續費按評估作價的 2.5%收取。車輛照相費 20 元/2 張。委托駐場經紀公司辦理過戶,代辦費 200 元。在交易市場買車要交 150 元出庫費。
車輛過戶去當地最近的車管所、舊車交易市場辦理,一般在舊車交易市場,也可在二手車交易市場內辦理提檔手續,或到原車主身份證明所屬的車管分所提檔案辦理轉出手續。
辦理時,賣方要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買方要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司戶需組織機構代碼證),還有車輛原始購置發票或上次過戶發票原件及復印件、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車輛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機動車必須到場。
過戶費用一般在 200 - 500 元,最高不超 900 元。過戶所需材料有《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轉入申請表》原件、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等。
所需證件包括原車主和新車主身份證、車輛行駛證正/副本、購置稅本、養路費收據、車船使用稅完稅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刑偵驗車單、保險單/卡/發票等原件。
公司車過戶給個人要交稅,包括過戶費、行駛證費用等。
換新車想繼續用原車牌,要符合在辦理轉移或注銷登記后六個月內提出申請、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三年以上、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等條件。
掛靠公司的車輛過戶,要先解除掛靠關系,準備好相關手續,開具車輛交易發票,車管所查驗車輛,貨車要更改門徽,更換行駛證和登記證書,車輛環保和保險也要變更。
車輛過戶提檔到外地需三天。
過戶時必須攜帶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行駛證、購買發票等,車輛與檔案記載不一致、未解除海關監管、已抵押、被查封扣押等情況不能辦理轉戶。
直系親屬車輛過戶,手續費 200 元,過戶稅費是車輛評估價格 2%,800 元封頂。親屬間過戶有交易和贈予兩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