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駕照滿分學習的要求是什么
2013 駕照滿分學習的要求如下:
申請流程:登錄“交管 12123”手機 APP,首頁點擊【更多】,在業務中心找到【學習教育業務】欄,點擊【滿分學習】,進行辦理申請業務。
學習模式:滿分教育采取現場學習+網絡學習+自主學習模式。AB 類機動車駕駛人非 AB 類機動車駕駛人有所不同。
具體規定:
- 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滿 12 分的,應當參加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其中,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人應當參加為期三十天的學習。
-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參加滿分教育的次數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積記分每增加 12 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學習時間增加七天,每次滿分學習的天數最多六十天。其中,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人每次滿分學習的天數最多一百二十天。
-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包括現場學習、網絡學習和自主學習。網絡學習應當通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互聯網學習教育平臺進行。
- 機動車駕駛人參加現場學習、網絡學習的天數累計不得少于五天,其中,現場學習的天數不得少于二天。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人參加現場學習、網絡學習的天數累計不得少于十天,其中,現場學習的天數不得少于五天。滿分學習的剩余天數通過自主學習完成。
- 機動車駕駛人單日連續參加現場學習超過三小時或者參加網絡學習時間累計超過三小時的,按照一天計入累計學習天數。同日既參加現場學習又參加網絡學習的,學習天數不累積計算。
- 機動車駕駛人在滿分學習、考試期間自愿或者因年齡原因降低準駕車型的,按照降低后的準駕車型參加學習、考試。
- 機動車駕駛人同時持有汽車類準駕車型和摩托車類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違法行為發生時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在實習期內,需要依法注銷其實習期準駕車型駕駛資格的,按照注銷后保留的準駕車型參加學習、考試。
注意事項:
- 參加網絡學習時,請按要求當日進行至少 3 小時的網絡學習,學習過程中,請注意本人免冠且穿戴整齊,舉止文明。建議在光線充足的環境中學習,系統會不定時抓取學習照片。系統將對網絡學習情況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學習時間不滿足 3 小時的,當天學習記錄作廢。
- 參加現場學習時,請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提前到滿分教育地點并完成簽到;未按要求完成簽到、簽退的,當天學習記錄無效。對于擾亂課堂秩序、無故遲到或早退 15 分鐘以上、中途離場超過 15 分鐘或者無故離開課堂兩次以上等情形的,取消本次現場教育。
- 對于未完成的現場學習場次,可以直接取消預約,取消成功后,可以重新預約未完成的現場教育。
- 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參加滿分教育簽注學習記錄、滿分學習考試或者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減交通違法行為記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千元以下罰款。
辦理材料:機動車駕駛人身份證明。
辦理地點:新鄉市車管所北環服務站、新鄉縣車輛管理所、輝縣市車輛管理所、長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駕駛人考務中心(伯玉車管所)、衛輝市車輛管理所、獲嘉縣車輛管理所、封丘縣車輛管理所、原陽縣車輛管理所、延津縣車輛管理所。
辦理流程:下載并登錄手機“ 交管 12123”---滿分學習考試---參加滿分教育---系統自動受理---預約考試---繳費---考試復核---領取滿分學習反饋通知書---到扣證機關領取駕駛證。
其他說明:
- 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交通違法行為發生地、處理地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并在學習地參加考試。
- 參加現場教育時,應提前到達指定地點并按時完成簽到簽退。對于擾亂課堂秩序、無故遲到或者早退 30 分鐘以上的,中途離場超過 15 分鐘或者無故離開課堂兩次以上等情形的,取消本次現場教育。
- 機動車駕駛人參加滿分教育時在簽注學習記錄、滿分學習考試中弄虛作假的,相應學習記錄、考試成績無效,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機動車駕駛人在參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減交通違法行為記分中弄虛作假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撤銷相應記分扣減記錄,恢復相應記分,處一千元以下罰款。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參加滿分教育簽注學習記錄、滿分學習考試或者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減交通違法行為記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千元以下罰款。組織他人實施前三款行為之一,有違法所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罰款,但最高不超過二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萬元以下罰款。
考試合格標準:滿分教育考試 90 分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