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新規定在充電設施方面有何要求?
電動車新規定在充電設施方面的要求挺多的。
首先是指標與選址,充電插座數量與電動自行車數量之比不宜低于 1:3,充停、充換場所宜合理分布、相對集中,服務半徑不宜大于 200m,軌道交通車站等公共交通設施臨近宜設置。充停場所可在主體建筑一層、半地下室和地下一層,不宜在地下二層及以下,且停車層地坪與室外地坪高差不宜大于 7m,充換場所應在地面層。不能與易燃易爆場所貼鄰,不能有可燃氣體管道穿越,也不應與人員密集場所貼鄰。
然后是場所布置,充停場所分獨立式和附建式,凈空高度不小于 2 米,停車方式可用垂直式和斜列式。充換場所也分獨立式和附建式,獨立式充換場所的充換電柜前應劃分操作區域與停車區域,操作區域寬度不應小于 1 米。附建式充換場所應設獨立隔間,每個隔間面積不大于 5㎡,靠外墻布置,要有不小于 1㎡的泄壓面積,且泄壓方向不能朝向人員聚集處。
充電設施與場所方面,要用專用充電設施,滿足供配電設計要求,配電線路要有防撞擊措施,充換電柜本體要用不燃材料,單倉電池事故不能影響其他單元,敞開式充電設施要有防水措施,有鋰電池的充換隔間要用防爆型燈具,不能設開關和插座。
消防安全也很重要,充停場所要在非機動車庫防火分區內,劃分充停單元,每個單元建筑面積不大于 250㎡,單元內分組停放,每組不超 20 輛。面積大的場所要設消火栓、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燈具等,還要能快速切斷非消防電源。
有公共運營功能的場所要明示各種信息,要建立日常安全、消防管理制度,用戶要用原廠充電器。
另外,不同地區還有各自的規定,比如廣州要求物業將充電設施建設或預留安裝條件納入老舊小區改造內容,湖南規定新建和擴建小區要確保充電場所和設施完善,河北將勸阻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聊城嚴禁在特定區域停放和充電,同時明確應設置配套場所和設施。
還有關于充電收費的規定,省內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要嚴格落實電價政策,明碼標價,保證收費透明,推動電網直接供電改造,依法加強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