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粵C車牌的車輛年檢要求是什么?
粵C車牌車輛的年檢要求主要如下:
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9座含9座以下,不含面包車)方面,自注冊登記之日起,第6年、第10年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在10年內每兩年向公安交管部門申領檢驗標志;超過10年的,每年檢驗1次,并向公安交管部門申領檢驗標志。
摩托車自注冊登記之日起第6年、第10年進行安全技術檢驗,10年內檢驗2次,10年以后每年檢驗1次。
對于符合“六年免檢”的車輛,車主可在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臺或“交管12123”手機APP遞交申請,下載檢驗標志電子憑證,也可選擇郵寄或到車管所領取紙質憑證。
需要上線檢測的車輛應盡快去就近檢測站上線驗車。無論是“六年免檢”還是需要上線檢測,都可異地辦理年檢業務,但年檢前要處理好交通違法。
車輛如果逾期未檢驗,應盡快去年檢。逾期未檢驗的車輛發生事故保險不賠,存在安全隱患,三個周期不年檢會被強制報廢,駕駛報廢車上路會吊銷駕駛證。
年檢時,應注意以下細節:
對于2015年3月1日起注冊登記的貨車、重中型掛車新增“空車質量”檢驗項目,并于2021年9月1日起實施,測量值與注冊登記時記載的整備質量技術參數相比,誤差應滿足相關要求。
注冊登記安全檢驗時,機動車外廓尺寸實測值不應超出GB7258、GB1589規定的限值,且與機動車產品公告、機動車出廠合格證記載的數值相比,誤差應滿足規定。
在用機動車安全檢驗時,重中型貨車(半掛牽引車除外)、重中型載貨專項作業車、重中型掛車外廓尺寸也有相應要求。
注冊登記安全檢驗和在用機動車安全檢驗時,外部照明和信號裝置不得改裝,車輛不應有后射燈,也不應加裝強制性標準以外的外部照明和信號裝置。
注冊登記安全檢驗時,防護裝置的外觀、結構、尺寸、與車身的連接方式應與機動車產品公告相符。
在用機動車安全檢驗時,防護裝置安裝應牢固、無明顯變形。
在用機動車安全檢驗時,存在部分車身反光標識單元破損、丟失的,若完好的車身反光標識單元的粘貼面積符合GB7258、GB23254規定,視為合格。
自2018年1月1日起,年檢除檢查三角警示架外,還同時檢查反光背心,數量為1件。
電動車窗應具備防夾功能,乘用車所有位置都必須提供三點式安全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