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三包法是否涵蓋新能源車
汽車三包法涵蓋新能源車。新版汽車三包規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將新能源車納入其中,為消費者提供了更全面的權益保障。
具體涵蓋內容包括: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等新能源核心部件被納入“三包”范疇。油電混合動力汽車的動力蓄電池和行駛驅動電機適用新規定,尚未批量上市的氫能源汽車暫未涉及。
生產者需將家用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產品的動力蓄電池在包修期、三包有效期內的容量衰減限值明示在三包憑證上。
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或交付產品之日起 60 日內或行駛里程 3000 公里內,動力蓄電池起火,銷售者應負責免費更換或退貨。
家用汽車產品的三包有效期不得低于 2 年或行駛里程 50000 公里,包修期不得低于 3 年或行駛里程 60000 公里,三包有效期和包修期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計算,若開具購車發票日期與交付日期不一致,自交付之日起計算。
經營者不得限制消費者自主選擇汽車維護、保養的企業,即便車主未在買車的 4S 店做維修保養,經營者也不能拒絕提供三包服務。
商家拒絕履行三包責任,罰款最高可達近 50 萬元。
新車電池超過廠家標注的容量衰減限值,廠家要包修更換電池甚至退換車輛。
新車 60 日內或行駛里程 3000 公里內,因質量問題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燃油泄漏或者動力蓄電池起火,消費者可選擇更換或退貨。
新購車的電池、電機故障,七日內可退換車,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時間超 30 天或因同一質量問題累計修理超 4 次,可退換車。
未在 4S 店保養維修,只要選擇有資質的汽修店并保存好票證,仍能享受汽車三包權益。
退換車時,銷售者應賠償消費者曾支付的車輛登記費用、扣除相應折舊后的加裝裝飾費、相關服務費用等,且退換車輛“使用補償費”的補償系數不得超過 0.5%。
環保裝置如顆粒物捕捉器出現故障,2 次維修仍有問題可免費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