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購車補貼的申請條件是什么
2024 年購車補貼的申請條件有不少呢。
首先,時間方面,不同地區可能有所差異。比如有的地區自細則印發之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符合要求的新車就有機會獲得補貼,且補貼申請得在 2025 年 1 月 10 日前完成。
其次,范圍和標準也得清楚。像報廢上述兩類舊車并買新能源乘用車補貼 2 萬元,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補貼 1.5 萬元。
然后,買車和報廢順序不限,但舊車得在新政策印發前,也就是 7 月 25 日前登記在本人名下。
接著,得明白國三排放的車型,辨別不了可以看車輛合格證或者登錄機動車環保網查詢。
再就是,申請人得是個人消費者,舊車也是個人戶,相關證明材料的開具日期要在規定時間內。
最后,申領途徑和材料要注意。有的可以通過手機端“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或者電腦端登錄“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網站申請,要準備身份證正反面照片、銀行賬戶信息還有《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等材料的原件照片或掃描件。
像有的地區,比如佛山,在活動參與企業購買新車,且所購車輛屬于“國六”及以上排放標準的燃油小汽車或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的新能源小汽車,所購車輛須登記注冊在申請人本人名下,購買新車時間為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4 日。
閔行區新購車輛須為納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或國家其他相關車型目錄,符合國六 b 排放標準的燃油小客車新車或新能源小客車新車,新購車輛購買日期應當介于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間,購買日期以本區汽車銷售企業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載明的開票日期為準,新購車輛應當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前在上海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完成機動車注冊登記手續,注冊日期以《機動車行駛證》載明的注冊日期為準,新購車輛注冊登記使用性質須為非營運。
徐匯區所購車輛須登記注冊在申請人本人名下,活動期間購買的新車應屬于“國六”及以上排放標準的燃油小汽車或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的新能源小汽車,新購車輛購買日期應當介于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間,購買日期以本區汽車銷售企業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載明的開票日期為準,所購車輛必須是新車,且符合公安部《機動車類型術語和定義》中機動車規格術語分類表規定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營運車輛及特種車輛不在補貼范圍內,在補貼期限內,每位申請人僅能享有 1 次且 1 輛車的活動補貼。
浦東新區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浦東新區購買新車,可申請一次性補貼 3000 元,補貼名額共計 30000 個,申請時系統按照申請人的申請順序編號,30000 號用完后即止,購車補貼申請主體和補貼對象為個人消費者,補貼資金撥付前,新購車輛產權必須在補貼申請人本人名下,所購新車須為符合國六 b 排放標準的燃油小客車或新能源小客車,購買日期應當介于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間,購買日期以浦東新區汽車銷售機構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載明的開票日期為準,購買車輛應當于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上海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完成機動車注冊登記手續,注冊日期以《機動車行駛證》上載明的注冊日期為準,車輛注冊使用性質須為非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