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電動車上牌照嗎
省公安廳決定,自2019年9月1日起至2020年1月15日,全省開展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掛牌工作。2019年8月26日,省公安公布了試點區縣,青島的是黃島區。
辦理車輛
符合新、舊標準的發放正式電動自行車號牌
新國標電動自行車:載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具有腳踏騎行能力,能實現電助動或/和電驅動功能的兩輪自行車。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h;整車質量小于或等于55㎏;具有腳踏騎行能力。
舊國標電動自行車:以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具有兩個車輪,能實現人力騎行、電動或電助功能的特種自行車。最高車速應不大于20㎞/h;整車質量(重量)應不大于40㎏;具有良好的腳踏騎行功能。
非標電動自行車:既不符合電動自行車標準要求,也不符合電動摩托車公告管理要求的輕便電動二輪車。最高設計車速、整車質量等其中一項超過電動自行車標準限值要求,或者沒有腳踏騎行功能;未取得產品《公告》、未獲得《機動車合格證》的電動二輪摩托車。公告顯示,2019年4月15日前購買的違標電動二輪車發放臨時號牌,號牌有效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起不得上路行駛。違標是指既不符合新標準、又不符合舊標準,沒有腳踏騎行功能,或者最高設計車速、整車質量等其中一項超過電動自行車限值要求的違標電動二輪車,不包括二輪電動摩托車。3年過渡期內,車主可以通過以舊換新、折價退車、拆解報廢等方式積極主動置換和淘汰不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辦理材料
1、辦理電動自行車正式號牌,都需要攜帶車輛合格證、發票、個人身份證,并現場交驗車輛;
2、辦理電動自行車(不含電動二輪摩托車)臨時號牌,車主通過自助申領的,自助上傳車輛合格證、發票、個人身份證、整車編碼、車輛左后45°角照片即可,不需要交驗車輛,現場辦理的需要攜帶車輛合格證、發票、個人身份證,并現場交驗車輛。
辦理方法
車管所、交警中隊、派出所、公安非機動車管理部門業務廳設置的受理窗口;鄉鎮政務服務網點、警郵合作服務網點、警保合作服務網點、機動車登記服務站、機動車檢測機構等設置的代辦點。
辦理費用
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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