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致人傷殘由誰承擔責任
車禍每天都在上演,輕則骨折住院,重則傷殘死亡。每每看到身邊發生這樣的情況我們都非常痛心。我們知道發生車禍導致的財產損失,傷殘醫療費用交通強制保險會賠付一部分,那么剩余的由誰來賠付呢?車禍致人傷殘由誰承擔責任?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
一、車禍責任比例如何劃分由誰承擔:
1、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交通事故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比例分擔責任:
(1)負主要責任的,承擔70%;
(2)負同等責任的,承擔50%;
(3)負次要責任的,承擔30%。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對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機動車一方按照以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機動車一方負主要責任的,承擔80%;
(2)機動車一方負同等責任的,承擔60%;
(3)機動車一方負次要責任的,承擔40%;
(4)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10%;
(5)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在禁止非機動車和行人通過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5%;
(6)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7)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與處于靜止狀態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交通事故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機動車方在該車應當投保的最低保險責任限額內予以全部賠償,對超過保險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當前規定賠償。
3、特殊情況下的責任劃分和承擔:
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未立即停車,為保護現場,或者有條件報案而不及時報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實無法查清的,應當按下列規定承擔事故責任:
(1)一方當事人有上述行為的,承擔全部責任;
(2)當事人均有上述行為的,共同承擔責任;但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
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3)依法可以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處理的交通事故除外;
(4)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應當承擔交通事故逃逸的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過錯的,由逃逸的當事人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二、車禍致人傷殘如何索償
車禍致人傷殘需要賠償下列項目:
1、醫療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
2、誤工費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3、護理費
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為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4、交通費
5、住宿費
6、營養費
7、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8、器具費
9、生活費
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所以一起車禍中誰負主要責任,誰負次要責任都是要根據當時的情況而定的,沒有特定的評定標準,但是可以肯定的一點是違反了道路安全的一方是肯定需要負責人的。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哦。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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