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工具事故索賠完全手冊
公共交通工具是公民出行的主要工具,而在現實生活中,公共交通工具造成的交通事故是時有出現的,造成交通事故后,就有可能造成人員的傷亡,那么公共交通工具事故索賠完全手冊是怎樣的?下面由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公共交通工具事故索賠指南
1、買了票是否就投了保險?
鐵路和公路票價中均已包含了2%的費用,買了火車票和公路運輸票就意味著已購買了保險。而飛機票和輪船票不包含保險費用,因此乘坐飛機和輪船時需要在自愿的前提下另行購買保險。
2、保險期限從購票后開始?
旅客購票后,運輸合同成立,但保險期限不是由旅客購票后開始。保險期限應由雙方履行運輸合同開始,即:
飛機:由旅客持票進入機場后開始(包括旅客搭乘航空公司提供的免費接送旅客的其他交通工具);火車:由旅客持票進入車站加剪后開始;
輪船:由旅客持票離岸上船后開始;
公交車(包括出租車):先購票后乘車的,由旅客持票進入車站驗票后開始;上車后購票的,由旅客上車后開始。
3、出了事找誰賠償?
承運人和保險公司都有責任進行賠償,乘客可以根據傷害情況選擇向承運人、第三人和保險公司要求賠償。
乘客可根據事故發生的不同情形,選擇不同的方式行使訴權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違約之訴:依與承運人的運輸合同關系提起違約之訴,要求承運人承擔違約賠償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不因旅客投保意外傷害險而由保險公司給予賠償而減輕或免除;
侵權之訴:依事故發生的責任對承運人及相關的第三人提起侵權之訴,要求承運人及相關的第三人共同賠償旅客的損失;
保險合同之訴:依與保險公司的意外傷害保險合同關系提起保險合同之訴。
4、坐出租車是后付費如何申請賠償?
雖然是后付車費,但雙方的運輸合同成立于乘客招手而出租車停靠載客后。乘客上車后,雙方的運輸合同開始履行。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事故的,乘客仍可按上述3種方式選擇違約之訴或侵權之訴行使訴權,后付車費對此沒有影響。
5、在哪兒打官司最合算?
按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是按受訴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的相關標準計算的,由于受傷乘客可選擇的訴訟地不同,甚至有時可因損害而在國外進行訴訟,故在同一個意外傷害中,因受傷乘客可選擇的訴訟地不同而存在不同賠償標準。
因受傷乘客的身份不同(城鎮居民還是農村居民),賠償標準也有不同,有時差別很大。
律師特別提醒:在發生事故后,應對相關情況進行充分了解,咨詢相關的法律專業人員,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訴訟方式,以最大限度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6、乘客能拿到多少賠償?
鐵路:旅客發生意外傷害,能得到的最高保險金額是2萬元。另外,鐵路部門給每名旅客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限額為4萬元。從法律層面講,南疆脫軌事件中的受傷害旅客可獲得鐵路部門的賠償,也就是6萬元人民幣。
長途車:享受最高2萬元的保險金額。如果乘客感覺保險公司的賠償不足以彌補自己的損失,還可以向長途承運人要求賠償,具體賠償金額可以協商解決。
飛機和輪船:乘客可以自主選擇是否加買保險。乘坐飛機的旅客如果買一份20元的保險,一旦發生意外,可以獲得最高20萬元的保險賠償。旅客購買保險的份數沒有限制,購買多份保險,所獲得保險賠償也加倍。乘坐輪船并購買了保險的乘客發生意外后獲得保險賠償則要看各保險公司與承運人的合同約定,不同保險公司的賠償金額會有一定差異。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公共交通工具事故索賠指南”問題進行的解答,小編整理的公共交通工具事故索賠指南涉及到買了票是否就投了保險、保險期限從購票后開始、出了事找誰賠償等常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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