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瓶車和行人交通事故是誰的責任
在馬路上開的車種類很多,行人也是很多,如果電瓶車和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話,雖然他們之間發生事故的結果可能不是非常嚴重,但是也會涉及到對于交通事故責任的一個認定,對于責任的劃分就需要經過一定的流程,具體如何,跟著小編一起看看吧。
根據交警出具的責任認定書劃分責任。
交通事故賠償,首先應由交警根據雙發違章過錯情節及過錯與事故結果的因果關系對責任進行認定。對責任認定不服,可在收到責任認定十日內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提起復核申請.傷者具體賠償數額需要根據傷者的具體傷殘程度、責任分擔、實際花費、戶口性質、年齡大小、工資收入、住院時間長短等情況詳細計算。由保險公司按照交強險先于賠償,超出部分,按照事故當事人雙方責任,按照交警隊責任劃分按比例承擔,車主與肇事司機符合一定條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車主或司機賠償后,再按照商業三責任向保險公司理賠。交通事故屬于專業性很強的案件,必要時還要請律師幫助處理,有需要詳細法律咨詢聯系我。
你們現在可以協商,協商不成你可以起訴至法院要求賠償。
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用、住院期間伙食補助、交通費;誤工費 、護理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和精神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等,具體的計算建議當面咨詢律師。具體賠償數額除責任劃分和傷殘等級外,還與受害人年齡、戶籍、住院實際花費情況
責任認定
(一)交通事故等級劃分:輕微事故,一是造成輕傷1-3 人或財產損失機動車損失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不足200元;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2人或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按下列時限作出:輕微事故5日,一般事故15日,重、特大事故20日,因交通事故情節復雜不能按期作出認定的,須報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按上述規定分別延長5日、15日、20日。
當事人對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責任書后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上級公安機關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后30日內應當作出維持、變更或撤消的決定。接道《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重新決定書》后,應當在5日內向各方當事人或代理人公布。交通事故責任的重新認定為最終決定。
(三)責任推定。
1、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損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2、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3、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而均未辦案或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同等責任。但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應當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
以上就是小編為你整理的關于電瓶車和行人交通事故是誰的責任的法律知識,根據交警出具的責任認定書劃分責任。無論是誰的責任,都是需要賠償另一方一些費用的,例如醫療費用、住院期間伙食補助、交通費;誤工費 、護理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和精神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等,具體的計算建議當面咨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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