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對方全責拒不賠償怎么辦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車輛行為人在駕駛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導致被害人人身財產損失的,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但如果遇到交通肇事對方全責卻拒不賠償的情況該怎么解決呢?今天,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交通肇事對方全責拒不賠償怎么辦
1、可以先由交警部門調解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起訴
(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3)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駁回起訴。對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不服的10日內可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5)案件受理后,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 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二、交通肇事起訴應該在哪里起訴
交通事故導致人身損害,當事人一般會向交通事故發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訴。但是交通事故案件不僅僅的交通事故發生地法院可以管轄,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權管轄。選擇不同的法院起訴,最終得到的賠償可能是不同的。因為以下賠償是按照受訴法院標準計算的,并且各個地區的標準也是不同的:
1、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
2、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3、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4、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
以上便是關于“交通肇事對方全責拒不賠償怎么辦,起訴應該在哪里起訴”的相關內容介紹,希望能對您有幫助。當事人準備起訴索賠的,就要及時的準備相關證據,主要有交通隊的責任認定書,還有醫療費用等。然后寫好訴狀到法院立案,訴狀最好請律師代寫,這樣能更好的維護權益爭取利益。
綜上所述,發生交通肇事后,如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對方全責,而對方卻拒不賠償的,可以先由交警部門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請求訴訟解決。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相關知識,如果您有關于交通事故賠償方面的問題,且情況比較復雜,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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