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汽車報險相關程序和方法
報險
(1)出險后,客戶向保險公司理賠部門報案;
(2)內勤接報案后,要求客戶將出險情況立即填寫《業務出險登記表》(電話、傳真等報案由內勤代填);
(3)內勤根據客戶提供的保險憑證或保險單號立即查閱保單副本并抄單以及復印保單、保單副本和附表。
查閱保費收費情況并由財務人員在保費收據(業務及統計聯)復印件上確認簽章(特約付款須附上協議書或約定);
(4)確認保險標的在保險有效期限內或出險前特約交費,要求客戶填寫《出險立案查詢表》,予以立案(如電話、傳真等報案,由檢驗人員負責要求客戶填寫),并按報案順序編寫立案號;
(5)發放索賠單證。經立案后向被保險人發放有關索賠單證,并告知索賠手續和方法(電話、傳真等報案,由檢驗人員負責);
(6)通知檢驗人員,報告損失情況及出險地點。
以上工作在半個工作日內完成。
保險車輛若發生道路保險事故后,應立即向事故發生地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同時撥打保險公司報案電話。
保險車輛若發生非道路(如小區等)保險事故后應向公安管理部門報案,并及時(48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案。
保險車輛若發生涉及人傷的保險事故,應及時搶救傷者、嚴重人傷向醫療部門報案,并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并向醫療核損部門咨詢。
保險車輛若發生盜搶事故,應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案(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同時向保險公司報案,之后還應配合保險公司理賠人員做筆錄及現場勘查;到報社辦理登報聲明;到養路費稽核處辦理停駛手續;公安機關偵察;三個月內被盜車輛找回,保險公司賠付因盜搶引起的修理費用,三個月后車還未找回就到保險公司辦理權益轉讓書;向保險公司提交索賠手續,辦理理賠。
TIPS1:所有報案一定要在事故發生的48小時內,否則保險公司可拒絕理賠。
TIPS2:報案時可向保險公司服務人員進行后續理賠步驟咨詢,記錄下報案編號和相關人員的工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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