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賠償范圍內是否分責任
2024-09-20 17:42:05
作者:資訊小編
導讀:交強險賠償范圍內是否分責任
交強險是購買車輛之后必須要購買的保險,這個和其他的商業保險是完全不一樣的,因為有法律的強制規定,在發生的交通事故的時候,如果要用交強險進行賠償,那么到時候是否要看責任的多少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以下的內容。
一、交強險賠償范圍內是否分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根據法律規定,交強險范圍內,只分有責與無責,不分主次責任。交強險賠償后,不足部分,才按責任比例分攤。
二、免賠的范圍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下列情形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的保險責任限額內不負賠償責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為導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例如:自殺、自殘行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3款中規定的保險車輛本車人員、被保險人。
3、因發生交通事故而導致的仲裁或訴訟費及與之相關的其它費用。
4、間接損失,例如:車輛因碰撞而價值減損。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回答可以得出,在用交強險進行賠償的時候,一般情況是不會看責任的多少的,只看到底有沒有責任,在達到條件的情況下可以用交強險進行賠償,一般申請時要到保險公司進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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