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手指受傷屬傷殘嗎
一、交通事故手指受傷屬傷殘嗎?
是否屬于傷殘是根據(jù)手指受傷的程度確定的,如果只是輕微傷肯定不屬于傷殘,即使是比較嚴重,也需要申請過傷殘鑒定才知道傷殘級別的。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guī)定: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故此傷殘鑒定應待治療終結,通常是出院后三個月,但若傷情已穩(wěn)定可以提前根據(jù)醫(yī)療機構的建議向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療中安裝的鋼釘)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傷殘鑒定。
如果在治療終結前進行鑒定,此時尚未治療終結,對治療終結后,受害人是否會留下一定的傷害影響,是否能完好如初,尚無法判斷,根據(jù)此時受害人的傷情做出的評價是不客觀的,無法反映、體現(xiàn)治療終結后的情況。
傷殘鑒定機構可以由律師事務所委托,也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派、委托,也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鑒定機構是否具備相應的鑒定資質,否則其鑒定結論可能會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納。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時間: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xiàn)場調查之日起10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10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三、哪些交通事故必須報警?
(一)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無保險標志的;
(二)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三)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的;
(四)發(fā)生《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七十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
(五)當事人不能自動移動車輛的;
(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除此之外,在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情況下,無論雙方對事故的事實及成因是否有爭議都必須報警;在僅造成輕微財產(chǎn)損失沒有人員傷亡的情況下,如果雙方事故的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仍然應該報警。
有些人所謂的手指受傷,可能就只是輕微的擦傷,像是這種情況,估計連醫(yī)院都不用住,自己在家擦碘酒幾天就可以消下去,總不能就這樣輕微的情況都屬于殘疾了。所以我們需要手指受傷的具體傷情報告,這樣才能相對應的分析出屬不屬于傷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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