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橫穿馬路被撞責任怎么認定?行人橫穿馬路被車撞到了誰的責任
2024-10-11 10:46:08
作者:資訊小編
很多行人為了方便不走人行道,亂穿馬路容易導致交通事故。如果行人不走人行道被撞,誰負責?不走人行道被撞了怎么擔責任?
發生交通事故,不全是機動車一方的責任。如果行為人也有過錯行為,也應當承擔與自身過錯相對應的責任。一般被撞后未走人行道的行人的責任劃分如下:
1.行人通過人行橫道過馬路:
①行人不闖紅燈,機動車負全責;
②行人闖紅燈,雙方負連帶責任;
2.行人過馬路不走人行橫道:
①行人在高速公路上橫穿馬路,行人負全責;
②行人在交通主干道和中間有隔離設施的道路上橫穿馬路或闖紅燈,行人有很大責任;
③行人在人車混行的道路上橫穿馬路的,由機動車一方負責。
一般這種問題的責任劃分會以機動車是否超速、機動車是否明顯避讓不當、行人是否有車輛接近時加速橫穿的行為等為依據。,而這些因素在確定責任時都會被考慮進去。但一般情況下,不幸發生這種情況時,雙方可以先自行協商,協商不成按上述標準衡量責任。
比如行人A過馬路時沒有走人行道,不幸被b駕駛的機動車撞死,事后雙方在賠償問題上無法達成一致,于是行人A的家人將對方告上法庭。法院審理判決后認定,行人A過馬路時未在人行道上行走,對事故發生存在一定過錯行為,過錯行為嚴重,應承擔主要責任。但機動車駕駛人B疏忽了駕駛安全,在本次事故中存在一定過錯,應負次要責任。最終,法院判決行人A承擔事故的60%,機動車駕駛人B承擔40%。
由此也可以看出,如果行人不走人行道就被撞,行人過錯行為的嚴重程度相當,行人需要承擔60%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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