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會被判刑嗎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何賠
1.交通肇事會導致死亡被判刑嗎?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承擔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同等事故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力賠償30萬元以上的。
(二)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飲酒、吸毒后駕駛機動車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部件失靈的機動車;
4、明知是無號牌或者報廢的機動車,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行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離事故現場。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何賠償?
根據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內進行賠償;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賠償的,賠償義務人應當對受害人受到的人身損害、因就醫發生的費用和因誤工減少的收入予以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和必要的營養費。
被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對被害人親屬的喪葬費,除按搶救待遇支付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等其他合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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