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轉讓客運線路 交通事故賠償責任如何認定
1.擅自轉讓客運線路
一家客運公司承包了該公司經營的一條至魏翔的客運線路。合同中約定由魏翔通過資金購買車輛,客運部門負責以自己的名義辦理行駛證。魏翔獲得了客運線路的經營權,并每年向客運公司支付承包費。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均由魏翔本人承擔。魏翔獲得經營權后投入運營。2005年8月,車輛運行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皮正東受傷。在協商賠償問題時,皮正東與客運班線承包方魏翔未達成一致,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時,皮正東將魏翔和某客運公司列為共同被告,要求他們承擔連帶責任。
二、交通事故賠償責任如何確定?
《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規定:“客運公司與魏翔訂立的下列民事行為無效:違反法律,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關系,無效該合同名義上是經營合同,但完全是隱性的民事行為,實質上是轉讓航線經營權的行為,與出借營業執照是一樣的??瓦\公司沒有出資購買該車輛,故不應實際擁有該車輛。車輛雖然登記為公司所有,但完全是以公司名義運營為目的。魏翔與該公司合同的真實意思是魏翔以該公司的名義管理客運航線。對于這個真實的意思,車輛登記為公司的所有權。車輛的注冊本質上是一種偽裝,偽裝之下有隱藏的行為。這種隱蔽的行為就是以公司的名義操作運營路線。隱藏行為是否有效,適用本條例的規定。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該公路經營權不歸公司所有。經有關運輸管理部門批準,公司有經營權,但這種權利不能轉讓。因此,該公司通過轉讓線路經營權向魏翔收取承包費的做法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應認定為無效。
客運線路合同關系無效。雖然魏翔全額出資購買了該車輛,但該車輛能否在規定的線路上開展客運業務,還需要運管部門的審批。但是,魏翔沒有向有關部門申請,而是借用了該公司的運營證,這也違反了相關法律的規定。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受傷的,魏翔客運車輛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瓦\公司非法轉讓客運班線經營權,增加了客運班線經營的風險,并從肇事車輛的經營中獲得利益,即獲得承包費,也有過錯,應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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