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后找誰賠 事故賠償應注意哪些問題
第一,交通事故后誰來賠付?
(1)對業主的補償
對事故后果負直接責任的駕駛員,駕駛員本人是車主,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2)單位補償
駕駛人在執行職務時發生交通事故負有責任的,其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也就是說,駕駛員執行機動車所有人交付的運輸任務,因違法駕駛造成事故的,一般只承擔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不承擔賠償責任。
賠償責任應當由駕駛人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承擔,但道路交通事故是因駕駛人違章駕駛造成的。因違法行為的違法性和駕駛人的主觀過錯,規定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賠償損失后,可以向駕駛人追償部分或者全部費用。
(3)所有權不轉移。
機動車轉賣后未過戶的,必須通過汽車交易市場辦理機動車所有權轉移,車主或者車輛所屬單位應當及時到當地車輛管理機關辦理轉移登記手續;否則,視為無效。機動車已轉賣未過戶發生交通事故的,事故責任人與機動車所有人或者車輛所屬單位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二、事故賠償應注意哪些問題?
交通事故會造成損失,損失是需要賠償的。補償中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問題。
1.每天早6點至晚20點機動車之間無人員傷亡,僅發生輕微交通事故,損壞機動車外部部件,允許繼續行駛。當事人對事實和原因沒有爭議的,可以協商處理。
2、填寫“協議書”應準確、字跡清楚。
3.辦理保險理賠時,如需交警部門出具證明,當事人可持駕駛證、行駛證及協議向“服務中心”警務室提出申請。
4.事故車輛的修理,由交通事故當事人或者被保險人自主選擇維修單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或者指定維修單位。
5.經協商應當離開現場而未撤離的,交通警察應當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責令當事人離開現場。造成交通堵塞的,依法對駕駛人處以200元罰款;駕駛員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應當依法處罰。
6.在自行協商過程中,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交通事故現場的,應當以交通肇事逃逸論處。當事人可以立即報警,交警部門會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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