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追尾汽車責任怎么劃分 汽車追尾如何處理
1.摩托車追尾事故責任如何劃分?
交警部門可以和電動車劃分車禍責任。有證據證明電動車駕駛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具體由交警部門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進行認定。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碰撞后交通責任的劃分,非機動車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汽車追尾怎么處理?
(1)道路上發生追尾事故時,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
(2)在道路上發生追尾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的,當事人可以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及時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三)交通事故發生后車輛逃逸的,事故現場的目擊者和其他知情人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報告。
(4)發生事故后,應持續開啟危險警示閃光燈,并采取在來車方向設置警示標志等措施,擴大警示距離,必要時快速報警。
(5)在事故當事人對事故事實沒有爭議的情況下,記錄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機動車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地點,然后自行離開現場協商損害賠償。當事人對交通事故的事實和原因有爭議的,應當及時報警。
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是由公安交警部門做出的。如果是摩托車追尾車,一般是追尾車全責。這個時候就應該按照這個責任劃分進行相應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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