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什么 汽車沒上第三者保險怎么賠
1.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車與車之間交通事故賠償的范圍和標準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造成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的,按照下列原則調解當事人的全部損失:
(1)當事人對所有原因負有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二)當事人承擔主要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
(3)當事人因相同原因負有責任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4)當事人因次要原因造成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限額內進行賠償(以下簡稱第三者保險)。超過第三者保險限額的部分,由全因負責的機動車一方承擔全部損失的100%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或者行人有過錯的,機動車一方在承擔自身全部損失后,按照下列原則確定賠償比例:
(一)機動車一方負主要責任的,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70%的賠償責任;
(二)機動車因相同原因負全部責任的,承擔非機動車、行人50%的賠償責任;
(3)機動車方負次要原因責任的,承擔非機動車、行人方30%的賠償責任;
(4)機動車一方無故有責任的,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20%的賠償責任。
第二,沒有第三方保險的車怎么賠?
未辦理第三者保險的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非機動車、行人沒有過錯的,機動車一方承擔全部損失的100%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或者行人有過錯的,機動車一方在承擔自身全部損失后,按照下列原則確定賠償比例:
(一)在高速公路、快速路等封閉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50%的賠償責任。
建議:哪種情況會構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如何處罰?
1.什么樣的情況會構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不僅以后果嚴重定罪,后果不嚴重也要負刑事責任。最高法院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0〕33號,第95頁)規定: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飲酒、吸毒后駕駛機動車的;(二)駕駛無駕駛資格的機動車的;(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部件失靈的機動車;(4)明天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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