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的訴訟時效 交通事故賠償訴訟如何舉證
一、交通事故賠償的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一定期間內不行使請求權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其民事權利而喪失請求權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說,雖然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債權人應當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行使,否則債權人將喪失請求權。
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
1.輕微交通事故,時效期間從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因為現實生活中絕大多數的交通事故都是輕微事故,這類事故的事實往往是清楚的,受害人的財產損失相對較小,受傷也相對較輕。事故認定書一般在現場或5日內制作,并送達當事人。一年訴訟時效從當事人收到事故責任認定書之日起算。
2.被害人身體受重傷需要住院治療,甚至后續治療的,從治療結束或者損失確定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沒有傷殘的,從治療結束時算起;構成傷殘的,從傷殘評定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
3.經交警部門調解,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調解終止書,送達當事人,訴訟時效從當事人收到調解終止書之日起計算;調解未達成協議,公安機關未作出調解結論的,訴訟時效從調解不成之日起計算;達成調解協議,但當事人未履行的,從調解書載明的履行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4.受害人死亡的,從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計算。
5.當時未發現損傷,經檢查診斷能證明是侵權行為所致的,從損傷診斷之日起算。
6.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需的康復費用、適當的整容費用和其他后續治療費用,從實際發生時算起。
7.侵權人和賠償義務人不明的案件,從侵權人和賠償義務人被查明之日起計算。
二、交通事故賠償訴訟如何舉證?
1.交通事故證明
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件應當以交警部門已經向當事人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為前提。
2.證明當事人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或戶口簿等身份證明資料。;道路交通損害賠償糾紛當事人是死者親屬的,應當提交死者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證明和繼承人的身份證明。
(2)當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資料、社團法人登記證書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爭議法律事實發生后變更登記的,應當提交變更登記后的資料。
(3)提交事故車輛所有人、實際控制人、駕駛人及其相互關系的證明。
(4)提供受損車輛所有人、實際控制人、駕駛人及相互關系的證明。
3.證明雙方損害賠償法律關系的證據。
(1)提供交警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事故車輛已購買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被保險人應當提交保險單。
4.索賠的證據
(1)人身受傷害的,提交醫院出具的病歷、病情證明、出院證明、轉院證明、鑒定部門出具的法醫鑒定報告、醫療費用發票、傷者的工資證明、護理人員的工資證明(用人單位的注冊資料、勞動合同、工資單、工資條、存折、個人納稅證明等。)、殘疾人用具價格證明、被撫養人基本信息證明(身份證、戶口本)
(2)如有財產損失,提交財產損失評估報告和維修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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