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賠償法律依據是什么 死亡的賠償范圍是什么
一、死亡賠償金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死亡賠償金的法律依據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在。。被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按照搶救處理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以及被害人親屬辦理喪事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等其他合理費用。”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規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人民法院賠償精神損害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認定若干問題的解釋》。”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賠償范圍,包括根據搶救治療情況對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的賠償,以及受害人親屬為喪葬事宜支付的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等其他合理費用。
二、死亡賠償的范圍是什么?
1.事故處理費用。
死者親屬也可以向責任人主張處理交通事故所需的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但這種主張應當按照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分擔,計算費用的人數不得超過三人。運輸費用按照當事人實際發生的必要費用計算,憑憑據支付。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誤工費的計算,如果有固定收入,應按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誤工費。沒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無法證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參照被訴法院所在地同行業或者類似行業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2.死亡賠償金。
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標準,按照二十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滿一年減一歲;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3.被贍養人的生活費。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被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申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生活支出計算。被扶養人是未成年人的,計算到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按二十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滿一年減一歲;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贍養人是指依法應當承擔贍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且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的部分。贍養人有幾個的,每年補償總額不得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支出。
建議:發生車禍可以要求什么樣的賠償,要求車禍賠償需要什么證據?
一、發生車禍可以要求什么賠償?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是指因自己的違法侵權行為造成他人合法財產或人身權的損失,依法用于賠償受害人損失的一定數額的財產。交通損害賠償的范圍包括人身損害賠償和財產損害賠償。(1)人身損害賠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范圍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撫養人生活費+康復護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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