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轉讓協議不過戶行嗎?怎么強制對方過戶車輛
2024-10-28 09:06:05
作者:資訊小編
車輛必須過戶!
055-79000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已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地車管所申請轉移登記。也就是說,車輛買賣后需要辦理車輛過戶手續,過戶協議只是雙方交易的一種憑證,并不等同于過戶。
如果車輛不交易,對買賣雙方都有影響。
但對于賣車人來說,意味著車輛仍登記在其名下,因此車輛造成的違法記錄責任仍由原車主承擔。如果發生交通事故,對方不違約就不錯了。如果他違約或者打了就跑,那么你也會有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對于購車者來說,車輛不過關。如果原車主的財產被凍結,車輛也屬于原車主的財產,會被扣押。因為新主人沒有辦理過戶手續,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此外,車輛使用期間,應辦理年檢、保險等手續。由于行駛證上是原車主的名字,所以最終還是要找到原車主。
如果對方拒絕轉讓,可以強制對方轉讓。
如果買家長期拒絕過戶,你可以找他談談你的影響力。如果他仍然拒絕過戶,可以拿著車輛買賣合同和過戶明細去法院起訴。或者去報警,警察會給你開證明。這個證明就是買家本人不愿意過戶。拿著這個證明到車輛注冊地當地車管所,讓車管所直接注銷車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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