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租賃價格明細表 北京個人租車報價表
關于重新確定菏澤旅游出租車運價的通知
發改價〔2022〕28號
牡丹區發改局、交通局、市開發區、高新區經發辦、城建辦、菏澤出租汽車公司:
為促進菏澤市巡游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穩定發展,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更好地保護出租汽車駕乘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制定的價格行為規范。政府、《山東省定價目錄》等有關規定,經市政府批準,對菏澤市旅游出租汽車(以下簡稱出租汽車)收費標準進行重新規定,現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基本運價
(一)租賃費為每2公里:7元。
(二)汽車租賃費每公里:2公里以上,每公里汽車租賃費1.6元。
二、等待費
根據乘客要求停車等候或因路況等客觀條件,行駛速度低于15km/h,且低速時間超過5分鐘,按1km(1.6元)的租賃價格計算每等待5 分鐘收費一次。低速計時超過5分鐘,按5分鐘計。
三。空駕費
7公里以內不收取行車費,7公里以外收取出租車費用的50%,即每公里2.4元。
四。夜間收費
夜間行駛的出租車(22: 00至次日5: 00),租車價格上漲20%,即2公里以內8.4元。
更新的動詞(動詞的縮寫)
2公里以外的里程計算單位為200米。
6、計程車計費尾數的選擇
總費用的最終金額按照“七取五,二取八”的原則選取,即金額低于0.3元的金額予以減免,金額為0.3元(含0.3元)- 0.7元(含0.7元)按0.5元計費,滿0.7元按0.5元計費。收費1元。
七。相關要求
(一)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和執法,嚴厲查處不遵守政府定價、不按規定使用計價器、拒載、強載等違法行為。
(二)各出租汽車企業要加強對出租汽車經營者的教育培訓,提高文明服務質量,維護良好的行業形象和城市形象,負責督促出租汽車經營者取消燃油附加費標識。出租汽車經營者要嚴格執行政府定價,按規定明碼標價,使用合格的出租車計價器,開具票據,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三)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出租車計價器應當在一周內進行調整。調整期間,計價器未調整的出租車,仍按原收費標準執行。
本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5月31日。《菏澤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菏澤市交通運輸局關于菏澤市巡游出租汽車加收燃油附加費的通知》(合發改發28號)、《菏澤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出租汽車運價及計價方式的通知》(菏澤市物價24號)同時廢除。
菏澤市發改委
2022 年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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