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已掛牌又想用老號
2024-12-09 07:24:03
作者:資訊小編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章機動車登記第二節變更登記第二十條規定:同一機動車所有人名下機動車的號牌號碼需要互換,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兩輛機動車在同一轄區車輛管理所登記;
(二)兩輛機動車屬于同一號牌種類;
(三)兩輛機動車使用性質為非營運。
只要滿足要求,不管自己名下車牌掛了多久都可以互換。但是,同一機動車一年內只可以互換變更一次機動車號牌號碼。
新車已掛牌又想用老號的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機動車所有人應當確認申請信息,提交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兩輛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行駛證、號牌。申請前,應當將兩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需要注意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
(一)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
(二)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參數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準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
(四)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
(五)機動車被監察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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