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的記分周期為12個月,一個記分周期有12分額度,計分期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駕駛證分數清零詳細算法:
1、如果是今年11月11日取得的駕駛證,11月11日是一個記分期,到下一年的11月10日為一個記分周期,而11月11日駕照分數正式清零,進入下一個記分周期;
2、上一個記分周期如果有罰款還未繳清的,那么這個記分周期會在此基礎上計分,比如說上個記分周期扣了3分;
3、如果一直沒有繳納罰款,那么輪到這個記分周期,駕駛證一開始就沒有3分。當然,如果繳納完罰款,下一記分周期開始就會系統自動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