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車發生交通事故后的處理流程
2024-12-12 07:18:05
作者:資訊小編
兩車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應立即停車,并打開警示燈,在車后50至100米放置三角警示標志。在高速公路上,則需在車后150米外設置警示標志,雨霧天氣更應將距離提升至200米。若有人員受傷,首先要撥打120急救電話,隨后再撥打交警電話,并通知保險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車輛駕駛人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時,必須立即停車并保護現場。若造成人身傷亡,駕駛人應迅速搶救受傷人員并報警。若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變動現場,應標明位置,過往行人、車輛應協助處理。若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且雙方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可撤離現場并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若雙方有爭議或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應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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