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最新退貨標準
2024-12-19 07:38:41
作者:資訊小編
法律分析:電動車的三包范圍包括:
1. 用戶在按產品使用說明書正確操作使用的情況下,若產品售出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或因制造質量導致零部件損壞,提供無償維修。
2. 若車架、前叉在二年內出現開焊、斷裂等情況,予以更換(非正常使用損壞,不予更換,免費維修,收取材料費)。
3. 前軸、中軸、飛輪在六個月內如發現破碎、斷裂等情況,予以更換。
4. 購車半個月內如發現內胎有砂眼、漏氣等情況,可以更換。
5. 電鍍大件(鍍鉻)在六個月內發現鍍層自行起片、脫落等情況,予以調換(車把、車圈、鏈輪、曲柄)。
6. 烤漆件在六個月內發現大片脫落者,予以更換(非正常使用、磕碰、破損不屬于三包范圍)。
根據《關于電動自行車修理、更換、退貨責任的規定》第七條與第十一條規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得到了切實維護。例如,電動車售出之日起7日內,電機、控制器、傳動系統、制動系統等主要部件發生性能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費者可選擇修理、換貨或退貨。消費者要求退貨的,銷售商應當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不得收取折舊費。
此外,在以下三種情況下,新車可退貨或換貨:
1) 電動車售出之日起7日內,主要部件發生性能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費者可選擇修理、換貨或退貨。
2) 電動車售出之日起15日內,主要部件發生性能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費者可選擇修理或換貨。銷售商應當免費為消費者修理或更換同品牌同型號的電動車。
3) 電動車在“三包”有效期內,主要部件發生使用性能的故障,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或證明,要求銷售商調換同品牌同型號的電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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