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規營轉非報廢
2018-12-22 14:35:58
作者:zhuzhendi
【太平洋汽車網】新規內容:“營運載客汽車與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性質相互轉換的,按照營運載客汽車的規定報廢。”,按照新規規定,私家車沒有報廢年限限制,而出租車的使用年限卻規定了只有8年。
2018年新規營轉非新規:“營運載客汽車與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性質相互轉換的,按照營運載客汽車的規定報廢。”
也就是說,對于營轉非車輛來說,還是按照原來的營運車輛來規定使用年限。例如:你使用了3年的出租車,本來5年后就要強制報廢的,但車主突然不想跑單了,直接當成了自己的私家車開,那還是按照營運車輛的報廢年限來算!8年后該報廢還是得報廢。
臨近報廢期不得轉至外地,此前,不少出租車在臨近報廢期時,會“突擊”將車籍轉至外地,并將營運車輛的性質改為非營運車輛,換個油漆,當私家車重新上路。新規實施后,這一現象將會被杜絕。
新規內容:“變更使用性質或者轉移登記的機動車距使用年限1年以內(含1年)的機動車,不得改變使用性質、轉移所有權或者轉出登記地所屬地市級行政區域。”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朱真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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