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開車燈光該怎么使用
機動車在夜間行駛時,需要開啟各種各樣的燈光來配合不同的路面情況。那這些燈光該怎么使用呢?什么時候使用呢?
汽車的燈光包括行車燈、近光燈、遠光燈、霧燈、轉向燈、倒車燈等幾種。
行車燈:燈光開關的第一擋,這時車內的儀表燈全部點亮,車頭和車尾也會點亮兩盞小燈,這兩盞燈的亮度不大,主要是為了讓車身四角能被看見。一般在天色漸暗、雨天或在地下停車場等陰暗地方,都應該亮起這個燈。
近光燈:夜間在市區行車時使用。一方面城市的道路都有路燈照明,不需要遠光燈來探照遠處的路面,只需看清車前的路面狀況即可;另一方面市區道路車流量大,開遠光燈的話不僅在會車時造成對方車輛眩目,而且對馬路兩邊行人的視線也有影響。
遠光燈:在荒郊野外或是沒有路燈照明的公路上比較適合使用遠光燈,但要記住會車的時候應該換回近光,以免造成對方司機眩目。遠光燈亮起時,車內儀表板上會亮起醒目的藍色燈號以作提示。
轉向燈:轉向燈最基本的用途便是在車輛轉彎時給出其它車輛和路人轉彎的信號,以提醒別人注意。有時候轉向燈也可在狹窄的地方充當照明作用,以便司機觀察兩旁的障礙物。兩邊轉向燈同時開啟的時候起警示兼示寬作用。
霧燈:顧名思義,霧燈是在大霧天氣里使用的燈光信號,霧燈在霧中的穿透力更強,因此更容易讓車輛或行人及早注意到。
倒車燈:倒車的時候車尾會有白色的倒車燈亮起,一方面可以照亮車尾的路面、障礙物,減少倒車時的盲區,另一方面也是對車尾行人的提醒。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夜間行車使用燈光的規定:
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會車時,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內不能使用遠光燈;
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窄橋、窄路與非機動車會車時不能使用遠光燈;
機動車在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同方向行駛的后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不能使用遠光燈;
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應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
如有違反以上行為者,處罰款,并扣分。
夜間行駛需要謹慎駕駛,因為夜間行車視線受阻,無法正確的判斷路面情況,應該放慢車速,防止危險發生。同時,遠光燈的使用要按照交通規則來使用,任意使用遠光燈也會產生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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