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汽車網】加車輪轂燈算違法,屬于非法改裝,新交通法上面很明確,只要是私自改裝都是違法的。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六條規定: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后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以上這三種情況是允許的。除此以外的改變機動車品牌、型號、發動機型號,改變已登記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都屬于非法改裝。對于非法改裝,《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14條及87條規定,將處以收繳違法裝置、罰款1000元的處罰。(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曾彩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