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年審過期半年怎么辦
2024-12-31 10:36:01
作者:資訊小編
【太平洋汽車網】按照《機動車登記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第四款規定,車輛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繳納罰款后才可以進行年檢(被交警發現了還要被扣3分)。所以趕緊帶上相關資料去檢測站補辦吧。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102令)規定,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簡單說,如果你年檢的截止日期是2018年9月,那么最早可以在7月1日完成年檢,最遲在9月30號當天完成年檢。在規定期限內,就算晚一天也是違規的。
汽車年檢過期的后果:未按時參加年審的車輛不得上路;未按時年審上路車輛記3分、200元的罰款;未參加年檢的車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需要負全部或主要責任,保險公司不賠;未按時參加年審上路屬于非法駕駛,可做扣車處理;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機動車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將強制報廢。
車輛年檢,就是指每個已經取得正式號牌和行駛證的車輛都必須要的一項檢測,相當于每年一次按《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給車輛做體檢。車輛年檢可以及時消除車輛安全隱患,督促加強汽車的維護保養,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陳亞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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