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哪些車輛可以辦理免檢
符合辦理免檢手續車輛類型:
注冊登記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含)之后的非營運轎車(含大型轎車)、非營運小型和微型載客汽車。面包車〔《機動車類型術語和定義》(GA802-2014)〕、7座及7座以上車輛除外。
備注:
根據公安部、質檢總部相關免檢內容規定,符合辦理免檢車輛是在2010年9月1日后注冊登記的,且一般新車入戶6年內是每兩年需要進行一次過線檢測年審,現在就只需每兩年帶齊年審資料前往車管所簽章和領取檢驗合格標志黏貼玻璃即可,即是免于上線檢驗。
有下列情形的車輛不能享受免檢:
第一種,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的車輛不享受免檢;
第二種,購車后長期未登記(自車輛出廠之日起,超過4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的不享受免檢;
第三種,非營運轎車等車輛在2014年9月1日前已到檢驗有效期但逾期未參檢的車輛不能享受免檢政策,仍需要按原規定到檢驗機構參加檢驗。例如一輛車的檢驗有效期截至2014年7月31日,車主人為拖延到9月1日以后的,該車不但不符合免檢政策,反而因逾期未辦理檢驗合格標志,將面臨處罰,廣大車主要避免僥幸心理。
需要特別注意事項:
1、嚴禁對車輛進行非法改裝。免檢車輛申請檢驗標志時,車主須按要求書面承諾不非法改裝車輛。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令第124號)第五十七條規定責令恢復原狀,并處500元罰款;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規定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令第124號)第五十六條,處200元罰款。
2、對屬于免上線檢測的車輛,達到檢驗有效期時,仍要到公安交管部門申領檢驗標志,并按規定粘貼。逾期未檢驗、不按規定粘貼檢驗標志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處100元罰款,記1分。過期后補辦年審,只要沒有違章狀態,均可正常按照普通一般6年內免檢車輛手續所需資料辦理。
3、請注意定期保養維護車輛,及時發現潛在的故障隱患,保障車輛安全性能,車輛安全性能直接影響行車安全。
4、車輛年審可以在到期前90日內完成,亦可在年審有效期當月整月內完成。
5、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請提供辦理當時仍在有效期內的。車船稅納稅或免稅證明請提供辦理時當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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