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交通事故處理當事人什么情況下應自行撤離現場
2025-01-01 16:16:08
作者:資訊小編
目前實行的是,每日6:00至20:00,在大連市內中、西、沙、甘四區道路上發生的未造成人員傷亡、事故車輛可自行移動且單方車輛損失在2千元以下,各方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應自行撤離現場,在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向保險公司報案后,協商解決損害賠償事宜或前往“大連市交通事故快速處理理賠中心”處理。
自撤現場事故是指輕微事故當事人在不影響事故處理和交通的情況下自行撤離事故現場
1、發生事故后保持良好心態,及時用手機或相機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拍下事故現場全景、碰撞部位、交通標線、方向輪的狀態。
2、迅速撤離現場,將事故車停在不影響交通處,互相交換駕駛證號、車牌號、聯系方式號碼等信息。
3、情節簡單,責任明確的可當場進行協商處理。
4、如不能自行協商,當事人約定同一時間到同一保險理賠服務點,辦理定損和保險理賠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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