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交通事故處理報警情形
2025-01-01 16:14:08
作者:資訊小編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1、造成人員死亡、受傷的;2、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對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以及雖然對事實或者成因無爭議,但協商損害賠償未達成協議的;
3、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無保險標志的;4、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源體等危險物品車輛的;5、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6、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7、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8、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發生財產損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2項至第5項情形之一,車輛可以移動的,當事人可以在報警后,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對現場拍照或者標劃停車位置,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等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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