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小客車單位與個人共同申請公證所需材料有哪些
2025-01-01 22:44:03
作者:資訊小編
汽車銷售經營單位(含二手車銷售經營單位)與購買人共同申請公證應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①汽車銷售經營單位的身份證明,包括: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②購買人(單位或個人)身份證明,包括:個人身份證、居住證、軍官證、通行證、護照;單位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③車輛銷售合同、車輛銷售統一發票(含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或者購車款(含訂金)轉賬憑證(含電子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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