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有哪些
2025-01-02 00:46:01
作者:資訊小編
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協調機制,實行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責任制和交通事故責任追究制,認真履行社會化管理職責。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隱患治理、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及道路智能交通建設、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納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所需經費應當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開發區管理機構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第四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及相當于同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生產、交通、規劃、環保、城市管理、園林、教育、農業(農業機械)、衛生、質量技術監督、工商等相關職能部門以及高速公路建設和管理部門應當依據各自職責,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相關工作。
第五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聘用道路交通安全協管員,協助交通警察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鼓勵單位和個人進行道路交通安全志愿服務,協助交通警察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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