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交通違章罰款標準是什么
交通違章罰款標準:
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罰200。
駕駛安全設施不全的車輛上道路行駛的罰200。
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罰200。
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后駕駛機動車的罰200。
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仍駕駛機動車的罰200。
逆向行駛的罰200。
在沒有劃分中心線和機非分道的道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罰100。
違反分道行駛規定的罰100。
違反規定進入專用車道內行駛的罰200。
違反指示標志、標線或交通警察指揮指示的罰100。
違反禁令標志、警告標志、禁止禁線、警告標線指示罰100。
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的罰200。
違反限制通行規定的罰100。
超過規定時速不足50%的罰200。
在同車道行駛中不按規定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的罰50。
不按規定超車的罰200。
機動車通過無交通信號控制路口未減速讓行的罰100。
遇有前方車輛排隊等候或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的罰200。
遇有前方車輛排隊等候或緩慢行駛時,占用對面車道罰200。
遇有前方車輛排隊等候或緩慢行駛時,穿插等候車輛罰200。
違反交替通行規定的罰100。
通過鐵路道口,違反交通信號或者管理人員指揮的罰200。
通過無交通信號或管理人員的鐵路道口未減速或停車罰100。
行經人行橫道遇行人通過時未停車讓行的罰 200。
行經無交通信號的道路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罰100。
機動車載物遺灑、飄散載運物的罰100。
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物品,未按交管部門規定行駛的罰100。
運載危險化學品未按規定行駛的罰200。
機動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罰100。
機動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達20%以上的罰200。
機動車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50。
摩托車駕駛人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罰50。
機動車發生故障尚能移動,未移至不妨礙交通地點的罰200。
機動車發生故障,未按規定報警的罰100。
不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罰200。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在非執行緊急任罰200。
拖拉機在禁行道路上行駛的罰50。
拖拉機違反規定載人的罰100。
在禁止停放車輛的地點停放車輛的罰200。
遇有盲人在道路上通行,機動車未避讓的罰100。
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罰200。
非救援車、清障車在高速公路上拖曳、牽引機動車的罰200。
發生交通事故后,不按規定撤離現場,造成交通堵塞罰200。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罰500。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罰500。
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罰2000。
一年內因醉酒駕車被處罰2次以上的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未達20%(含)的罰500。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20%以上50%(含)以罰1000。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50%以上的罰2000。
公路客運車輛違反規定載貨的罰1000。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含)的罰500。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的罰2000。
貨運機動車違反規定載客的罰1000。
停放車輛妨礙車輛行人通行的罰200。
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拒絕駛離的罰200。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罰200。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的罰100。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志的罰100。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罰50。
故意遮當機動車號牌的罰200。
故意污損機動車號牌的罰200。
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罰1000。
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罰1000。
使用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其他車輛的檢驗合格標志罰1000。
說明:查到自己的車輛有違章記錄的車主請盡快到合肥交警支隊接受處理,逾期不繳納罰款的將會每天加收3%的滯納金,紹興交警車管所將停辦車輛的年審、換證等等一切業務,所有后果由車主承擔。
注: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500元起,超規定5碼多加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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