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期駕駛證扣分有什么新規定
2019-05-08 22:10:42
作者:licaiying
【太平洋汽車網】2019年實習期駕駛證扣分新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和增加準駕車型后的12個月為實習期。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注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2018年實習期駕駛證扣分新規定:
一、機動車駕駛人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和增加準駕車型后的12個月為實習期。例如:2017年6月27日拿證,那么實習期就是到2018年6月26日。2018年6月27日你的駕駛證就自動升級為6年有效期。
二、實行滿分注銷降級制度。扣1-11分,先交納罰款,到下一個記分周期后駕駛證自動恢復到12分;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注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被注銷的駕駛資格不屬于最高準駕車型的,還應當注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九條規定:
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注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被注銷的駕駛資格不屬于最高準駕車型的,還應當按照第六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注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在一年實習期內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實習期限延長一年。在延長的實習期內再次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注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三、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五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不得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者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以及載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駕駛的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黎彩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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