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瓶車跟轎車相撞責任由誰負責
2025-01-04 13:22:02
作者:資訊小編
【太平洋汽車網】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闖紅燈、亂行、逆行,以及駕駛超標車上路等交通違法行為,不僅影響路口其他車輛及行人通行,且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嚴重威脅別人和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全。一旦造成事故,有交通違法行為的電動車,車主都得依法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沒有所謂的“豁免權”。
轎車與電動車相撞處理:
相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黎彩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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