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之間的安全距離是多少米
2019-08-26 10:13:19
作者:lilingyan
【太平洋汽車網】由于影響制動停車距離的因素很多,如車速、路況、天氣、載重和司機反應等,所以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也不盡相同。一些有多年駕齡的老駕駛員認為,安全距離按車速公里數來計算比較容易掌握。
譬如,40公里車速保持40米,60公里保持60米,80公里保持80米,100公里150米到200米,低于20公里保持10米,15公里以下7米。雨天路面濕滑,車速不要超過40公里;冰雪天道路嚴重濕滑,車速應控制在20公里以下;霧天視線低于20米的應當停駛。特殊氣候行車既要減速,更要與前車拉開距離,特別是年紀大的,反應慢的,缺少駕駛經驗的司機,更不能有僥幸心理輕視安全距離。
第八十條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車速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時,應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車速低于每小時100公里時,與同車道前車距離可以適當縮短,但最小距離不得少于50米。
第八十一條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能見度小于2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位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
(二)能見度小于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
(三)能見度小于5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并從最近的出口盡快駛離高速公路。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黎玲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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