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行駛燈光使用方法是什么
2019-08-28 18:17:03
作者:qihesong
【太平洋汽車網】在夜間行駛中,如果車速在30公里/小時以下時應使用近光燈,正常狀況下燈光可照出30米以外。在通過交叉路口時,應在距路口50~100米處減速,并將遠光燈變為近光燈,同時開啟轉向燈示意行進方向。
在對向車相距150米時,應將遠光燈變為近光燈,這是為了避免妨礙對面駕駛員的視線,如果對方不改為近光燈,應立即減速并連續使用變換遠、近光的辦法來示意,對方如仍不改變,則應減速靠右停車避讓,切勿斗氣以強光對射,以免損害雙方視覺而釀成車禍。
如路口有對方車遠光燈照射的散射光,可判斷車距交叉路口尚遠;如大燈光有光束或在路口拐角處樹梢上有明亮的光線(多見于T字形路口) ,做好讓行的措施。
在車少人稀的國道、高速公路或者沒有路燈照明的公路上夜間行車時,車主最好使用遠光燈照明,遠光燈亮起時,車內儀表板上會有醒目的藍色燈亮起提示。不過,道路會車時應及時換回近光燈,以免刺眼的遠光燈造成對方司機眩目,減少對面車主的駕車視線干擾。
如要超車,距離前方車輛80米時,打開拐彎示意燈(左蹦燈),同時關閉遠光燈,在距離要超越車輛30-50米時,用遠光燈閃爍幾下示意要超車。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齊賀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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